取保候审申请书 |
分类:诉讼交流 时间:(2015-08-17 11:25) 点击:185 |
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: 。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: 。 申请事项: 对被告人xxx申请取保候审。 事实理由: 2015年4月3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xxx批准逮捕。现羁押于罗平县看守所。于2015年6月16日经贵院开庭审理。申请人向贵院提出了对xxx取保候审。申请人认为,xxx涉嫌交通肇事罪,结合本案主观恶性较小。并考虑到xxx之前无任何前科,无任何不良记录。平时表现极为良好。家属也和受害人达成调解并取得谅解。其保证xxx做到随传随到,对方柱安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,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51条、第96条的规定,特提出对xxx取保候审的申请,请求贵院批准。 为此,申请人自愿作为xxx的担保人,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。 此致 罗平县人民法院
申请人: 2015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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